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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温容器分技术委员会并征集意向委员的通知

经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在原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温容器工作组(SAC/TC262/WG1)的基础上,筹建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温容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低温容器分委会)。筹建的低温容器分委会将负责开展低温容器领域的产品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使用要求以及相关安全附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作为筹建单位负责开展筹建工作。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一届低温容器分委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低温压力容器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如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 在低温压力容器建造、使用、科研、教学、检验检测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或技术骨干,了解本行业生产及管理,从事相关标准化工作3年以上;

2)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实业,能遵守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如按时进行标准投票表决,对标准稿反馈意见,参加标准审查、复审会议及委员会工作会议等);

3) 具有工程师以上(或相当)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外语水平;

4)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5 ) 委员及其任职单位须符合并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 委员候选人应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每份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另附同底的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

2)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各项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在该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及照片,请于20201110日前一并邮寄至筹建单位,同时须将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以“低温分会-单位名称+委员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筹建单位联系人邮箱;

 4)筹建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对申报单位及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委员建议名单,形成第一届低温容器分委会组建方案,报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联系方式

筹建单位: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  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309306

   编:200030

上海气协字(2020)第11号-关于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温容器分技术委员会征集委员的通知-20201010(1).pdf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