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罐车充装单位资格许可程序和要求(下载)
一、许可项目名称 气瓶、罐车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三、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气瓶、罐车的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与充装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充装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器具、安全设施; (四)有一定的气体储存能力; (五)气瓶充装单位有足够数量的自有气瓶,能够向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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